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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9-2010年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010年07月23日 15:45

 

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区县科协、企业(园区)科协,有关单位:
近年来,上海市科协在市委、市府领导下,在中国科协指导下,以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,以建立主要为科技人员服务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为重点,开展了一系列继续教育培训项目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鼓励和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继续教育项目,推进市科协系统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和推广,上海市科协决定开展2009-2010年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单位
市科协所属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及所属继续教育机构,区县科协、企业(园区)科协及所属继续教育机构,市科协所属事业单位。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1.凡在2009—2010年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,均可参加本次申报。
2. 项目与本地区、本单位、本行业的发展实际紧密结合,并符合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,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。
3.项目内容具有创新性、针对性和实用性,符合国家政策导向,层次较高,特色鲜明。
4.项目实施符合继续教育对象特点,包括讲座、研修班、培训班、远程教育、报告会等,教学组织严谨,教学效果良好。
5.项目能持续开展,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《上海市科协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),经上级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,于2010830前,报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,同时报送项目总结。
2. 送报的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并签章齐全,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一套。申报表的电子文本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(http://www.sast.gov.cn通知公告中下载。邮寄时请在封面左下角注明继续教育示范项目字样。
四、申报联系方式
1.联系单位: 上海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
2.联系地址:上海市南昌路472号楼208
3.邮政编码:200020
4.联人:蔡跃娟、李  
5.联系电话:53823589 53824922(兼传真)
6.电子信箱:gztx@sast.gov.cn
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2009-2010年上海市科协系统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。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,并报市科协审核。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 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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