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关于放开高端人才户籍的建议
(十一届一次提案编号:0195) 作者:徐美华委员
一、放开高端人才的户籍不会对城市人口带来压力 据2005年1%人口抽样调查显示,上海有438万流动人口,其中在沪工作的非户籍人口347万人,占全市的38.9%,其中非户籍高端人才约为4%。根据1%人口抽样调查:以学历计,非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达16万人;以职务计,担任负责人的约占3.94%,约13万人,按职业计,专业技术人员占5.6%,19.4万人,按收入计,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非户籍占2.92%,为10.1万,月收入在3000元到4000元的非户籍就业人员占1.43%。为4.9万人。即使以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全作为高端人才,全市最多增加15万户籍。当然也许有人还会增加他们的孩子的户籍。但这些户籍人口不入户籍,也在上海居住。我们现在不用担心高端人才对上海的人口压力,而是希望这类人才越多越好。事实上,不给户籍,其子女照样在沪,上海同样要承担社会责任。 二、现行加入户籍的评价标准有一定局限性 上海现在进户籍的标准,是每年给一定指标,由人事等部门根据人才紧缺目录进行打分,根据分数高低排序,按照开放指标数排队,这看来也有一定的道理。但带来一些问题:在评价指标上,以学历、职称、专业、学科为依据,其能力较难显示,尤其是技能型高端人才往往难以显示;由政府确定紧缺人才目录,市场需求难以体现。在办理上,体制内的(国有的企事业单位)往往单位有专人或部门负责,而体制外的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则办理不够通畅。所以,一些人才往往以国有企事业单位为跳板,先落户口,再转单位。因此。目前的新户籍制度,忽略了市场对人才的能力评价以及市场对人才需求的评价,建议完善现行政策,弥补其局限性。 三、根据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 对于人才的评价,市场的标准是收入。稀缺的人才,难以培养的人才自然收入高。任何一个企业不会随意给高工资。所以可以以收入作为市场化人才的判断依据。界定收入高低的办法,可按上缴个人所得税作判断标准。所得税上缴多,自然收入高,对城市的贡献也大,往往也是城市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。对这部分人才的户籍应该尽快解决,让他们有归属感。 还有一些高端人才是国家或本市发展需要的,但不一定能在收入中反映,可以继续使用打分评价的方法进行。如基础研究、航空航天、语言、历史等离市场较远的高端人才,可不以收入为界定依据。 |
||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