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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

 
 

  根据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制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如下:

  一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299名,候选人为299名。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实行等额选举。

  二、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有选举权,被选举权。

  三、第八次代表大会应到代表1,058名,实际到会代表人数超过代表总数的二分之一,选举方可进行。

  四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。大会设总监票人2名,监票人10名,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。总监票人、监票人名单由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。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,监督发票、投票、计票工作。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。

  五、会场共设9个选区,每个选区设1个票箱,代表按选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。不设流动票箱,不能委托投票。

  六、投票时,监票人首先在自己的选区投票,并到负责监票的票箱监票。其他代表按选区依次投票。

  七、对选票上的候选人,代表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。
  如果对所有候选人全部赞成的,须将“全部赞成”右边的长方形白框涂黑,其他不涂任何符号,并且不能另选他人;
  如果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不赞成的,须将选票上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右边的长方形白框涂黑,并务必不要填涂“全部赞成”右边的长方形白框;
  若要在代表中另选他人的,必须要不赞成一名选票上的候选人,方可在另选人栏内填上另选一人的姓名。
  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(包括赞成的人数和另选人的人数)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,选票有效;超过应选人数,选票无效。

  八、投票结束后,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代表人数,选举有效。如收回选票多于到会代表人数,选举无效,须重新选举。验票结束后,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,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。

  九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际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,始得当选;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人数时,缺额不补。

  十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票(有关说明见《选举注意事项》)。

  十一、计票完毕,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,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