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> 文件

 
关于聘请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顾问的决定

 
 


(审议稿)

  为加强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,更好地发挥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人民团体的作用,根据《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<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>细则》第四章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,经商有关部门同意,现决定:


  聘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蒋应时、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傅新华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沈晓明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徐美华、上海市民政局方国平、上海市财政局曹晖、上海市人事局陈皓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觉敏、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丁浩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施兴忠、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孙力军、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张成钧、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施南昌、上海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俞国生等14位同志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顾问。